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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昧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提供,但不是出轨的直接证据,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实质性出轨。依照法律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
QQ、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均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视听资料的一种。司法实践中,以QQ聊天记录、微信等电子证据向法院起诉的并非个案。目前有法院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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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均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视听资料的一种。司法实践中,以QQ聊天记录、微信等电子证据向法院起诉的并非个案。目前有法院根据个案特定情况,推断网上聊天记录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并据此作为佐证以判案。 但QQ聊天、微博、微信等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具有无形性、易破坏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等特征,存在着许多先天不足,证明力较弱。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网络的虚拟程度高,QQ、微信等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值得怀疑,法院在对此类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上存在很大的难度。二是由于聊天软件非实名制注册,聊天记录中的名字都是虚拟的,很多情况下不能认定其中那个网名就是当事人,这就使得聊天记录的证明力比电子邮件更弱。
暧昧短信是出轨的证据。 一般而言,以暧昧短信为出轨证据,应当庭出示,并对短信相关信息进行书面摘录,包括短信内容、发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 但获得的暧昧短信必须真实、合法、相关。收集暧昧短信作为出轨证据时,一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第三人权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离婚时,对于过错方一般的判罚是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你妻子有外遇当然在离婚财产分割是会偏重无过错方。至于你说的聊天记录,主要看内容是什么。如果仅仅是一些暧昧肉麻的记录,这证明外遇还是不够的。当然如果聊天记录很多,能够相互印证他们之间的外遇往来,也是可以的。你的问题涉及个人隐私,最好电话或者当面咨询律师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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