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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如果仅仅是出于个人方面的原因,那么定金一般是不会退回的。要想要回定金,必须证明以下事项: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说: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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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如果仅仅是出于个人方面的原因,那么定金一般是不会退回的。要想要回定金,必须证明以下事项: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定金可以退回。
买房支付购房款后又不想买了,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能否解除合同。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不想购买属于违约行为,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应该退还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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