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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原件);4.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原件):(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其他必要材料。办理程...
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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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的条件1、土地证书灭失的可申请补发。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及应提交的相关文件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收费标准登记费、工本费、测量费。二、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很多时候,人们都会有丢三落四的习惯,所以丢失东西也是很正常的情形,很多重要的文件,如果遇到丢失了,也可以通过及时补充办理,而同样能有法律效力,所以当事人不用过于担心,土地使用权证也是一样,可以补办的。
(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2、用地证明文件; 3、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4、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5、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二)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恩平报社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三)办理期限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没有说明的为一式一份,属复印件的需携备原件校对。
(一)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理 (二)所需资料: 1、原发证档案(加盖档案室章); 2、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登报后1个月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 3、土地使用权人遗失补办土地证书的承诺书; 4、地籍调查表(相邻宗地及本宗地签字盖章)、数字化测量发证宗地图(2份)、界址点成果表; 5、地上附着物证明(房产证原件); 6、申请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交易核心出具该宗土地无抵押的情况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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