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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原件);4.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原件):(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其他必要材料。办理程...
(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2、用地证明文件; 3、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4、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5、法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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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反腐、防腐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政府信息基本是动态公开,定期发布。这样一来,政府和政府官员即使想腐也不敢腐,不能腐。而公众是享有知情权的,我们也有权利知道政府做了哪些政务。所以,想要社会和谐进步,还需政府和我们的共同努力。还有关于信息公开的其他知识,建议登录网站查阅。
1、已经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即可,不过一般会先对外刊登遗失启事声明15日,没有异议的直接补发。2、暂未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对于还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则按照原来的补办程序即可。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通常需要先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核对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刊报一份遗失声明,然后带上相关资料去市、县国土部门补办即可。注意,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先到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由村委会将材料上交到国土资源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本人携带地方要求的资料去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办。
(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2、用地证明文件;3、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4、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5、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二)办理程序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2、到恩平报社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三)办理期限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没有说明的为一式一份,属复印件的需携备原件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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