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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厂为员工购买的保险,贵厂为员工购买的,意外险与商业险能否兼得

2022-05-06
该职工的死亡应属于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待遇主要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贵厂为员工购买的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规定职工不能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虽然贵单位是该保险的投保人,但被保险人是该职工,其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赔偿。因此,工伤保险是根本、商业保险是补充,二者应可同时适用,不过司法实践中还是有一定争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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