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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
根据国家规定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选择去相关部分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具体做法是由房屋业主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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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住宅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如无重新规划的话,是自动续约的。 2.在我国住宅产权年限是70年,商业是40年,工业、综合用地是50年,60年没有这个概念的。
70年产权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推荐阅读:房屋买卖合同范本购房合同范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希望回答可以帮助你
以下内容就是关于房子产权70年,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所谓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国家出让的权限不是所有权,是使用权,就是说把地借给开发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着物,即你的房产所有权益是全部属于你的。不过过了100年还是200年如果房子还在没有坏也是你的。 如果你的房子,土地年限到了,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一般情况下,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个情况目前还没有任何人遇到,但相信国家应该不会收费很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时国家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比如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从理论上来讲,国家应该赔偿你的房屋,因为土地虽然是他的,但是房子是你的,就好像现在国家占用了农民的菜地或者别的什么,都是要赔偿一样,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基本上就是等于你被拆迁啦。 但是因为你不具备土地所有权,如果你的房子刚好在70或者不到70年就倒塌无法居住啦,那么有可能国家就可以不用什么花费自然收回该土地啦。如果土地是私有的,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自己再盖。不是私有,可能不能再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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