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根据国家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二、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根据《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十二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自愿向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申请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补助。
甘肃高温补贴发放时间:7、8、9月。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在岗职工在这个时间内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这是甘肃省高温补贴法律规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728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