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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过错责任是民法领域中一般的、普遍的原则,而过错归责的基础在于过错,它是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同样,在婚姻家庭领域,我们...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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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夫妻一方的债务,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拍卖偿还债务,但生活必需的房屋不能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所需的住房,但不得拍卖、出售或者还债。第七条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需的住房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以执行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房地产、特定动产等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办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离婚后不同情况下房产的分割: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以共同财产分割。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夫妻俩人离婚时夫妻房产各个情况分割的回答,(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进行约定,应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这两套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在对这两套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可以一人一套,由拥有价值较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两人都想要价值较大的房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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