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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中是有四处例外的情况的,具体为:动产适用、抵押权适用、查封财产适用以及破产适用上,对于上述四种情况,是不可以适用于买卖...
1、买卖不破租赁、你承租在前,房屋出卖在后,你们的租赁协议继续有效。 2、该房屋属于公建(门头房),你已经经营一年,且进行了大面积装修,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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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买卖不破租赁”的问题。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该规定说明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因第三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导致租赁合同失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的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二.买卖不破租赁要什么条件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须具备以下条件:1.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原属有效且因期限未满而仍将有效。这样,当出租人将所有权让与第三人时,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仍受原租赁合同的约束。2.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应该在租赁期间。
以下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条款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活动尊重意思自治,约定优先; (二)抵押权设立在先时,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后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三)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如果事先房屋已经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房东将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人了,那么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也是要对其他第三人进行约束的,此时不能以房屋已经出售而要求承租人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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