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合同当事人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1、不定期租赁合同; 2、委托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的除外; 3、货运合同的承运人; 4、加工承揽合同的定做人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不当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任意解除权是指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一般要求出现特定情形,比如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 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明确的订立目的性,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民事主体订立合同,是为了追求预期的目的,即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从而具体的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或终止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旨在消灭原有的合同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