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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
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有电器类的和家具的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例如:家具和电器价值20200左右,收2020元。具体的收取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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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苏州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四)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五)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七)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八)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九)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除非当事人自己到房管局注销房屋他项权证,否则的话,不管房屋他项权证已经过期几年都是有效的。可是,抵押权人在房屋他项权证都已经过期了两年的情况下才想起来要行使抵押权,恐怕会因为诉讼时效的问题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想必抵押权人也不会拖两年都不闻不问的。
房屋改造注意事项: 1、预算提前要做好提前做好装修预算。 2、功能区不要大改造虽然是改造老房子但是也不意味着就要对房子原本的生活功能区进行全部改造。 3、重点基础工程是老房改造注意事项中最要重视的问题。 4、废物利用很重要老房子改造肯定会存在很多旧家具就物品,对待这些旧家具要合理的去利用,不能因为改造房子全部都扔掉,也不要因为节省预算而全部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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