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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银行贷款质押物范围: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是利用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各商业银行申请一笔资金,其用途可以包括购房,装修购车,出国留学、投资等。贷款人在取得信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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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办理须知: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借款人应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抵押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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