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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对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
(一)与出票人之间有抗辩事由; (二)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有抗辩事由。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前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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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书的作用是用来进行票据权利的转让,被背书人通常是为了取得票据权利。所以在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时,被背书人就无法取得票据权利。同样的道理,在票据由于超过了付款提示期限以后,再次进行背书转让,则被背书人也无法取得票据权利,被背书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不得再进行背书转让。 这里还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背书人承担汇票责任。背书人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有的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如果在本条规定的情况下出现了汇票的背书转让时,被背书人当然会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则持票人可以向该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在付款人拒绝付款后,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 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 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在这种情况下,C合作银行可以要求B公司承担责任,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任何商业票据,单证都能背书转让,除非在开出票据时,额外在上面打上不可背书转让的字样。 一般常见的有: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本票背面有背书字样的票据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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