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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 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向下列情况的持票人支付:(一)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二)通过欺...
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票据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持票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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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票人不履行约定义务,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以欺诈、盗窃、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持票人因恶意取得票据而知道有欺诈、盗窃或胁迫.持票人知道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有抗辩,并取得票据。
1、您可以看发包人的资金来源,看是国家专项资金或者财政资金或者企业自筹;2、可以要求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建设工程合同范本中有“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3、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仍不支付资金的,施工方有权停工。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并且施工方有权要求发包方赔偿必要损失(工人工资住宿等)。
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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