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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权证为准,如果有证据证明产权非法过户登记到您名下,实际产权人是您母亲的话,遗嘱有效。...
如果你哥已经是成年,那么,对于你父母亲的伤害,可以要求他进行相应的赔偿,不过,通过你的材料所说的现状,要求你哥赔钱肯定是没有钱的。如果你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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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登记在姐姐名下,从法律上讲产权归姐姐所有。当然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实际出资和实际购买人,可以要求将房屋变更等在你名下。对方不同意,你只能到法院起诉,做所有权确认。取得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即可,不需要对姐姐姐夫支付经济补偿。
1、如果产权人是你哥哥,你没有说清楚这个哥哥是你姑姑的儿子,还是侄子,说清楚了才好判断? 2、没有你姑姑的名字,但是你哥哥是你姑姑的儿子的话,则你姑姑和姑父继承各一半,前提是你哥哥没有结婚,无配偶和子女,你姑父走在你姑姑之前,则你姑姑继承你姑父继承一半的三分之一,为总体的六分之一,之后,你姑姑实际享有了六分之四,也就是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是你的姑父的父母共同继承; 3、你姑姑死后,她的三分之二由她的父母继承所有,如果只有奶奶一个人在,则奶奶继承三分之二;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最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就很难预测了,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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