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可以续签劳动合同,重新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如果要续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该是2008.01-2008.12.31你与用人单位签署了一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9.01-2009.12.31你由于用人单位签署了第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决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 二、三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1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