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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5月1日起,土地使用税执行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从2016年5月1日起,土地使用税执行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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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16年5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城市土地使用税纳入营业税及附加科目。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因为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所以也叫城市土地使用税。
1、从2016年5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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