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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
如果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有以上情形时,不能索要经济补偿或赔偿;没有以上情形时;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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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派遣员工维权的基础。
1、你是劳务派遣人员,你有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你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公司,而非用工单位。2、你的辞职是无效的。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其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只有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不能直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是否解除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也无权接受被派遣劳动者提出的辞职申请,接受了也是无效的。3、你的要辞职,必须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才有效。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可以百度搜索,自己查看。4、所以建议向劳务派遣单位递交辞呈,待劳务派遣单位准许后,可到新单位上班,这样就不用受提前三十日的限制了。5、如果你仅仅要想改变用工单位,保留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应当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改变用人单位,方可。6、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一般情况你与更好的去处单位是不会阻拦的,如果时间紧,你可以于单位人事部门协商,让手续走的快一些。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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