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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
1、预告性辞退指的是当劳动者符合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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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告性辞退指的是当劳动者符合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预告性辞退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过失,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事先通知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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