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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赠与他人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没有经过公证的能够收回进行撤销;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能...
夫妻赠与房产能否收回要看具体情况。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尚未转移,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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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如果房产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妻子则无请求权;如果房产或者购房出资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妻子则可以要求确认此赠予行为无效,若房产未登记,可要回房屋。若房产已登记,可以追回购房出资。
由于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上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上情形,在调查取证方面若有困难,可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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