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分情况来看,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如果是原始取得的话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律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买卖,设置抵押权等申请房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申请。申请人应提交相应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房地产登记机关受理房地产登记申请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除法律规定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房地产界址、面积等相关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 第二、受理范围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第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籍调查成果; 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10.其他相关材料。注:含拆、翻、扩建房屋 第四、收费文件 1、纯土地类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按〔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执行; 2、商品房、存量房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按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执行,住宅房屋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房屋登记费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 3、地产转让手续费按浙价服〔2003〕78号文件执行; 4、相关费用最后以物价局文件为准。 第五、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需具备的条件有: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1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295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