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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缴纳了生育险之后,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因此生育津贴也被称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起实施,2015年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较之以前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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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的生育保险只是可以享受陪产假还有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如果您爱人自己有其他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是新农合),可以咨询一下相关医保中心,看看是否可以报销部分生育费用。
女职工产假天数 ①顺产的,98天; ②难产的,98+30=128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④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 ⑤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生育津贴1、计发标准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指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停发。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作为一日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一次性计发。(1)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2)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死胎的,为42日;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日至30日。2、支付(申领)办法(1)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2)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的次月,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一卡一证一册”或生育证、书面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单位停发工资证明(女职工计划内流、引产的应同时持所在单位签发的《青岛市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等材料,按社会保险工作管理权限,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参保职工申请生育津贴之日起7日内制作生育津贴领取存单。其中,企业单位职工由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保险报销注意事项1.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津贴=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分)2.产假天数:正常产假天数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按30天计算;3.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引、流产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写明妊娠周数,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4.申请的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于申报次月支付到单位养老保险基本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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