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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了,就是未构成触犯刑法,就不能再追诉犯罪,再说,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一事不再罚原则,就是说同一个事,不能应用两个法律条文来处理,行政...
1、若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一把是不可以再继续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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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已被其所在单位查清并已对犯罪人作了行政处分,但是单位未依法把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这样的案件,司法机关应依法受理,予以立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行政处分不应影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不能因为已经处理了,对被告人进行了行政处分,而放弃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范畴,不能混为一谈。
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是指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而是取决于具体情况。轻伤案件中,公安机关依照《公安机关处理伤害案件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撤销案件,给予公安处罚(一种行政处罚措施)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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