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前已全部缴纳清房款的房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房产的增值属于个人财产的孳息,也属于个...
婚前已全部缴纳清房款的房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房产的增值属于个人财产的孳息,也属于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夫妻双方对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维护、保管和投资,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时,应考虑结合贡献比例补偿行为人。 财产增值不一定与行为人的婚后行为有关,即当事人的行为不足以增加财产价值,增值部分应归财产所有人所有。
婚前已全部缴纳清房款的房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房产的增值属于个人财产的孳息,也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屋增值即使数额再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房产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有出资凭证,结婚前房产价值按出资比例分割,结婚后升值的部分夫妻平分。虽然婚后贷款都是由男方来还,但是,如果夫妻未有协议约定婚后收支各自独立,则双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还贷的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仍视为夫妻共同还贷。但是,由于女方有过错,男方可以向法院主张适当多分割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735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