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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部分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是,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
婚前财产没有进行公证,在离婚时,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婚前就已交易完毕的房款支付记录、购房合同等,那么不需要在离婚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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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复婚,离婚时已分割归一方名下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复婚重新变为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双方离婚后复婚,在法律上的属于重新订立一段婚姻关系,之前所有的财产、债务等问题均属于已处理完毕的财产关系,不会在复婚后产生实质影响。
孩子的财产是属于孩子的。离婚时法律规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孩子的财产不会参与到离婚分割范围内。同时,离婚时按照法律,孩子也无法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割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明确表示,再离婚诉讼中,只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没有权利分割他人的财产,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孩子。
《民法典》明确规定,在诉讼离婚,法院可以依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这属于民法典对于婚姻家事领域新增的规定,也就是说,出轨、家暴等都会影响财产分割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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