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除了满足法定或合同约定条件,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都不予支持、 在商品房买卖中,根据法律约定具体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有: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 (二)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开发商未告知购房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四)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五)无法办理所有权证; (六)房屋质量不合格等。 如果买卖双方达成约定自愿退房,可以不受这些约束。因此,签订了购房合同,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退房,一般是不能随便退房的,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所以,购买后开发商降价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并不是法定的退房理由,就像购买期房后房价大涨,开发商也不能要求购房者补差价是同样的道理。
如果出现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情形,期房可以退房。办理退房流程如下: 1、出现约定解除合同条件,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2、如协商退房,就退房事项进行协商; 3、协商确定后,签订解除协议; 4、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能。未来房屋的购房者一般不能退房,但在以下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1)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内容不同于认购书的内容。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订认购书后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方式。从本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应继续就未决事项进行谈判,以签订本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不合理的,买方有权拒绝签订并要求退还押金(2)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和证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条件严格,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7人已浏览
75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