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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不需要赔偿。 但若合同因违法解除,且造成对方...
对于不定期租赁,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虽然变为不定期租赁,但其他部分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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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应当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期限;承租人解除合同的,应当给予出租人合理的期限寻找下一个承租人。建议租赁双方的当事人签订定期租赁合同,并对合同主要条款,如租金、付款方式等进行明确,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拆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可以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由出租人提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但出租人需要给予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租赁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得以随时解除,但基于诚实信用及公平合理原则,解约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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