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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三个月无业绩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培训或调整岗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想知道试用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请先了解下面的内容 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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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业绩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是考核员工的指标。如果经过一定的时间考核,员工的业绩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公司是有权对员工做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过,如果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在法律上,属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公司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员工是合法的。
得看回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而定。具体内容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在业绩不达标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扣钱的,那就可以扣钱。扣钱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如果双方在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而言,就是一个月扣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其实,现在很多公司就是已经给出个底薪,业绩是另外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但要是公司规定的达标的业绩远远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的,公司员工还可以就协议的内容要求重新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下来的,就采取劳动纠纷的解决办法,通过调解、仲裁等有劳动部门介入的方式处理,要实在不行的就可以找法院起诉。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那么在业绩不达标时,用人单位不可以擅自根据规章制度克扣工资。若遭遇此情况,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提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通常上,关于业绩的问题,公司一般会跟劳动者在合同中说好,所以,劳动者在答应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尽量明确里面的条款,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食品销售公司与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张某未完成销售任务,用人单位不支付报酬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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