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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合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分立、合并的,由继承的公司承担原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即公司分立、合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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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反劳动法并且扣押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公司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首先你的劳动合同自2009年结束以后,你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公司合并之后现单位未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2010年至今已经可以视为现单位已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你可以在现单位申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齐合同和社保,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资卡、考勤记录等。 由于公司已经违法,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补偿金,不给没关系,拿着有力的证据去仲裁吧,一告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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