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理赔工作是保险人履行补偿职能的具体活动,因此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1.重合同,恪守信用;2.赔款要正确、及时、合理;3.海上保险的理赔要遵...
财产保险理赔的程序依险种和案情的不同而不同,但一般需经过登记立案、单证审核、现场勘察、审定责任、赔款计算、赔付结案、归档保管等环节。 (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机动车主在机动车出险首先要做的是打电话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可以私下解决的拍好事故照片——主动去投保的4s店或者等待4s店来拖车——由机动车辆的车主或事故授权人、4s站接待服务人员、保险公司定损员三方共同确定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按照结果出具相关定损报告书,机动车辆进入维修——车主需要提供车辆相关材料和投保材料给4s店——等待车辆维修结束车主即可离开,提供维修服务的被授权4s店直接向保险索要维修费用,赔款直接由保险公司汇入4s店铺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程序如下: 一、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三、定损估价。 四、提交索赔材料。 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 六、领取保险金。 七、协助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具体如下: 第一步:立案检验。 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后,先编号立案,然后派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做原始记录,包括:财产遭受损失的实际情况以及施救整理情况等。 第二步:审查单证,审核责任。 第三步:损失调查。 在损失检验和审核各项单证的基础上,包括赴现场实地调查和函电了解,或向专家、化验部门复证。 第四步:核算损失程度。 在财产保险中,须根据被保险人所提供的索赔文件或证物核算损失的数额,以决定赔偿的数额。 第五步:损余处理。 损余物资的作价和处理,关系到赔款额度的大小,也关系到残余物资的利用。 第六步:给付赔款。 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公司的理算结果后,被保险人即可领款。 第七步:行使代位追偿权。 如果损失原因属第三者责任时,保险人赔偿后,可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5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750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