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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颁布后,就不需要办理拆迁许可证了。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需要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决定,而不是公示拆迁许可决定。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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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决定,而不是公示拆迁许可决定。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情形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网友提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拆迁方是否还需要向被拆迁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律师回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能成为房屋征收主体(即征收人)。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情形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也就是在新条例实施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在需要征收房屋时,需要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决定,而不是旧条例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综上所述,在上文中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在颁发征地拆迁许可证要注意的问题,征地拆迁许可证事关重大,有关民生,在颁发时更应该注意细节,以免一念之差造成大祸。当然。
你有权要求出示拆迁许可证,如果拆迁人未办理拆迁许可证,你有权拒绝拆迁。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市场价补偿:货币补偿: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同位置同区段新商品房的价格确定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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