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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享受的权利如下: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
次承租人能按照合同替承租人交房租。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承租人因外地出差等原因,会把承租的房子再转租给第三人。但是,当承租人不按租房合同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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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双方意愿,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能,但是次承租人再次转租,必须经过出租人以及原承租人的同意。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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