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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而采取虚假宣传策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能会获得退款。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故意隐瞒事实或发布虚假...
1、购买限制: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制定和执行住宅限制措施(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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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明确指出,以“养老”为名义进行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诱导尊贵的老年朋友们购买房产或将自身财产委托管理,进而获取房产所有权,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道德行径。除此之外,提供不可靠的养老服务以及销售假冒伪劣的养老产品等行为,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若您发现了类似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住房建设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一直在积极采取措施,对这类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打击,以确保广大老年朋友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在发布商品住宅广告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包括不得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房产。 如果虚假宣传构成诈骗行为,就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例如,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受到刑法的制裁。因此,我们呼吁广大老年朋友们要警惕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如果您发现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农民只能在村集体分配给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但是由于管理和监督的疏漏,很多农民自行选址建房,然后才去村委补办手续;还有的农民竟然把农业生产用地当作了宅基地使用 二、农民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的绝大多数的农民会选择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但是,在盖房前,也须有乡镇一级的政府进行规划和审核,通过后才能盖。未取得审核证书的,今年将一律停工。 三、农民房屋建设不符合设计规范的为了保证兴建房屋的安全系数,国家对农村房屋进行严格把关,这是最引人关注的,这说明国家真正的把咱农民的安全生活和生产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四、农民宅基地超标、一户多宅的不准再建房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农民在农村宅基地超标、一户多宅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已经影响到农村均衡发展的战略实施。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对于农村这种现象的限制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这是一件让人振奋的消息。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首先,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国土函字第97号《关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具体应用问题请示的答复》也明确规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其次,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目前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第三,目前,农村房屋买卖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变更登记,故买卖虽完成,但买受人无法获得所有权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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