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质押在法律上存在风险。以有形资产做担保进行贷款,只要资产没有灭失,对商业银行来说,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较高。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
商标质押贷款有以下风险: 1.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如果商标人以商标等无形资产进行贷款,作为无形资产的商标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被商标局撤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法律上存在风险。以有形资产做担保进行贷款,只要资产没有灭失,对商业银行来说,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较高。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按照现行《商标法》规定,即使已经注册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在有些情况下也会直接被商标局宣布撤销或注销,也可能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这就会使商标失去法律效力而变得一文不值。《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限是十年。该法规定,商标权利人未按法律规定时间申请续展的,商标即被注销而不受法律保护。 (二)《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商标禁用规定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属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出现这四种情况,经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规定,在商标使用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在商标权利人未按商标局要求进行改正的情况下,商标局可以撤销注册商标。这些情形,会造成商标权利人的权利丧失,使商标失去担保价值作用,导致商业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大幅度提高。
可能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现金流,特别是利率波动时,贷款者可以通过增加贷款或尽快偿还贷款获取更大的收益,而保险公司只能被迫接受,即保单质押贷款权实质上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投保人或保单持有人的一种期权。由此,保险公司制定保单质押贷款条款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利率水平的确定。通常保单质押贷款的利率要高于其计算现金价值的利率,固定贷款利率条件下市场利率波动一定程度上刺激保单持有人的贷款动机,相应造成保单贷款紧锁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不良效应,这意味着保险公司能应用于其他投资渠道的资金减少,甚至要放弃高收益的优质投资项目,相应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因此而收到影响;另外处理保单贷款也需要一定行政费用,增加经营成本。
质押贷款的风险 1、质押合同的风险 与抵押合同一样,质押合同也是从合同,而贷款合同是主合同,质押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贷款合同的有效性。原因是,抵押权是一种从属权利,它的发生是以一定债权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基础的。在贷款合同中,有些是附条件生效的,但有些生效条件并不具备,或者贷款超出了借款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甚至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贷款合同的无效也可能使得质押合同无效,从而产生了银行贷款风险。 2、质押证件的风险 动产和权利质押涉及的相关证件非常多,某些质押证件或重要的相关要件缺失可能给银行造成质押缺失的风险,也可能使得质押物在处置时难以变现或价值大幅度下跌,从而造成难以覆盖银行贷款损失的风险。比如,银行在进行动产质押时,不但需要出具质押清单,而且需要质检证明、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进口货物还需要报关单等;在进行权利质押时,不但需要核对权利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而且还需要相关要件以保障银行的债权偿还。 3、质押物产权风险 在贷款质押中,产权纠纷也同样是最常见的抵押风险之一。比如,在以共有财产进行质押时,可能出现未经过另一个共有人的同意而进行全额质押的风险;在以第三方的财产进行质押时,未经过所有权人同意并办理法律手续而擅自质押的,不但质押关系无效,还构成侵权行为;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质押时,须有所有合伙人同意的法律文件,否则也容易出现法律纠纷;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须有主管的职代会、董事会等部门的同意质押的法律授权书。 4、质押物价值风险 质押物价值风险是指质押物的价值不足以弥补贷款金额而产生的信贷风险,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借款人与资产评估公司通常造成质押物价值虚高;二是质押物价值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出现的风险,或质押人采取各种手段人为抬高抵押物市场价格而出现的风险。 5、质押物保管风险 根据《担保法》第69条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因此。质押物保管是非常繁琐的工作,需要银行或相关单位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否则就很容易出现质押物没有登记、没有交换、没有冻结和保管手续丢失等风险。在银行委托第三方对质押物进行监管时,如果第三方由于内部管理制度缺失而出现质押物保管风险,而第三方又缺乏足够的赔偿能力,也会造成银行贷款质押的风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714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