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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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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二卖不能要求双倍赔偿。但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合同解除前,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房两卖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一房两卖的买方可以要求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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