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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区分员工离职的情形,如果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劳动制度或其他纪律并离职,那么一般处理方式为: 已行权部分由创始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果采用创始人代持的方式)、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果采用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期权企业的方式)以最低对价回购,未行权部分不再授予。 如果员工未违反劳动制度或其他纪律而离职,则已行权部分可以由公司考虑让其继续持有或收回,未行权部分不再行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通知,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激励,人可在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时暂不纳税,待实际转让股权时,直接按照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百分之二十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最新的政策财产所得的税率是百分之二十,、股份公司,包括股息、红利都是如此。但在转让股份时的税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三十五。而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时,不需缴纳所得税。
一、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激励,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前6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确定。二、递延纳税期间,非上市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同时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4至6项条件的,应于情况发生变化之次月15日内,按《通知》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员工以在一个公历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为一次。员工取得符合条件、实行递延纳税政策的股权激励,与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股权激励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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