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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集体土地的,也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 (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
租用集体土地,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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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至今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即使有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在认定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上,法院也不会适用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而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
集体土地征用程序如下:一、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择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咨询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是否符合农用地的规划。二、确认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然后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土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三、用地单位持《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土地预审申请,由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报告书》。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境保护局等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境保护许可等手续,缴纳各项审批费用;5、用地单位持上述审批文件,向原预审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正式申请。不及物动词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制定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七、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征用农用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八、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九.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土地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出具划拨决定(划拨供地)。土地使用者按约定缴纳出让费。十、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能真正取得土地使用权,用地单位可以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进行施工。11、用地单位要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转让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通知》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应当依法进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如果前一个程序没有进行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则不得进入后一个程序。《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实行年度计划审批备案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下达。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转让是否合法的问题解释如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还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土地的原承包者将自己承包的承包地依法进行转让是合法的,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法律对转让行为的前提要要求转出方要与转入方签订转让合同,还要经村委同意,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特别提醒:转让是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移转给他人。我要提醒的是,这种流转方式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是农民生存的生活保障,为了不让转让承包地的的农民可能遇到风险,造成流离失所的严重后果,建议只能在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收入来源才可以转让。如果没有生活来源的保障,就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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