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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有下列权利: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查验拍卖标的物和有关拍卖资料;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 有下列义务:拍卖时,一经应...
拍卖人有下列权利: 1、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2、要求进行鉴定。 3、要求竞买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以确定其竞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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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1)按约定的数量(间数、面积等)交付房屋。这是出卖人一项基本的义务。即出卖人应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面积或间数的房屋,否则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保证将所出卖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亦是房屋出卖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以下几种情况的房屋买卖一般不能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①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人;②出卖人将产权人去向不明或房屋所有权正处在争议中的房屋出卖的;③设有抵押权、典当权等他项权利的房屋,未征得他项权利人的同意情况下出卖的房屋;④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滥用代理权所进行的房屋买卖⑤出卖人在没有征得共有人同寻情况下把共有房屋出卖的;⑥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房屋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将房屋售与他人的;⑦国家批准证用或拆除的房屋出售的,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⑧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出售房屋的。二、出卖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房屋价金。出卖人可以自己请求买受人交付,也可以诉诸法院请求追交,甚至可以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付货主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同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2)出卖人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权利。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买受人不接受房屋,在此期间房屋发生意外而毁损、灭失,出卖人不必承担责任。
竞买人与拍卖企业之间在拍卖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一)不经拍卖竞价程序处分拍卖标的; (二)拍卖企业违背委托人的保密要求向竞买人泄露拍卖标的保留价; (三)拍卖企业与竞买人私下约定成交价; (四)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二手房买卖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有: 1、二手房买卖居间人有收取居间报酬的权利、要求委托人支付相应活动费用等权利; 2、二手房买卖居间人有促成合同成立、如实提供情况、负担居间费用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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