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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我们公司是做销售的,因为经常有人来上几天班或者一个月左右的班,觉得工作不好,就离职的人。公司经常有人来,经常有人走,所以,公司根本...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两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1个月双倍工资的补差; 3、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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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知道分公司的章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分公司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且该劳动者就在该分公司工作,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样总公司也是认可的
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劳动合同盖什么样的公章,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意义,因为盖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团公司承担责任的。在用人主体上,集团公司是唯一的,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分公司的具体用人问题,主要在于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如何管理和监控。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解决分支机构能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有:1。分支机构或者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没有营业执照和总行授权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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