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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东基于出资额享有对应股权,出资比例等于股权比例。但股东可对此另行约定。因此股东可在章程中对股权比例另行约定,无需与出资比例保持...
一般情况下,股东基于出资额享有对应股权,出资比例等于股权比例。但股东可对此另行约定。因此股东可在章程中对股权比例另行约定,无需与出资比例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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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比例与出资比例不同,只要所有股东都同意,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1、如果硬性规定,出资比例所有权比例,出资多的股东可以将出资所得股份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出资少的股东。这样,就可以成功避免出资比例是所有权比例的规定。2、所有权毕竟是民事权利,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赠与,法律不必规定所有权必须行使。
虽然这一点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可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但司法实践已经认可上述约定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一般情况下,股东基于出资额享有对应股权,出资比例等于股权比例。但股东可对此另行约定。因此股东可在章程中对股权比例另行约定,无需与出资比例保持一致。但具体操作中可能需事先与当地工商局沟通,因为有的地方工商局强制要求二者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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