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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天数生育津贴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15天妊娠12-16周(含)流产30天妊娠16-28周(含)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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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现在为大家解答“津贴怎么算”这个问题。生育津贴是待遇的一部分,其发放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单位的月缴费平均工资是我们无法掌控的,因此生育津贴的多少,更多是取决于产假天数的多少。按照《》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国务院2012年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国家层面并未对生育奖励假进行统一规定。而是由各省在制定计生条例时自行决定。按照相关规定产假最长的省份可延长至一年,比如重庆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新增加生育奖励假一般都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其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津贴如何计算: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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