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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交易需要到房管局做变更登记,房子虽然做了买卖,但是没有做房屋变更登记,所以法律上还是在原房主名下的; 2、至于具体...
进而影响到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因此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法律意义在于证明原房东将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买房人,应将问题写在二手房房屋交接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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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期间有房主出面,或者说房主收钱,或者打款到房主的账户,或者房主的身份证等的话,可以认为表见代理成立,但是如果房主始终是隐形人的话,很难仅仅依据夫妻关系就直接认定表见代理成立。那么,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 第一、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论是房东还是中间人; 第二、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你应当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不要提出赔偿。 第三、剩下的赔偿问题在调解的时候解决。
出现这样情况应该拒绝交房。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2、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3、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4、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7、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
根据您所介绍的情况,对方在买卖房屋过程中对于房屋的真实情况有所隐瞒,从而造成了您的损失,对方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那么他就应该对于给您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您在这起买卖房屋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您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的全部损失,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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