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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来处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车辆随意停放处罚:机动车驾驶员在现场,经交警劝诫后,驶离现场则不予处罚,拒绝离开,处以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可以拖移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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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 交通法38条违章停车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口头警告。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令其立即驶离,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但是,妨碍其他车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行人通行的、临时停车规定的、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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