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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动产与不动产有何区别

2024-08-30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 动产具有可移动性。比如说手机、机动车、办公桌椅等流动资产与资金等动产、。 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比如说像土地,房屋、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 2、耐久性: 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来说都是有限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 3、保值增值性: 动产很少具有保值增值性。 不动产这种是由于数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对来说它的财产可以说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4.物权变动的条件不同: 动产发生物权变动的条件是交付; 不动产发生物权变动的条件是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生效时间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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