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般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1-11-22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四个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存贷款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户,以逃避国家金融监管,是否记入法定账户以外的账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非法借贷、发放贷款是指将未入账资金借给其他单位,或者将未入账资金作为贷款发放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主要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有盈利的目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借贷、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相关法规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