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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房多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
对于回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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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那么,签回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签回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要预防回迁房买卖风险必须注意以下方面知识: (一)明确原地址和现地址。这两点在《回迁协议》上有,必须同时在转让协议上体现。一般而言,回迁后的地址会非常明确,但原地址有可能模糊,比如《回迁协议》中的原地址与真实原地址表述不一致,那么两个地址都写在转让协议中。 (二)明确住宅面积。如果已经是现房,面积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房子还没有盖好,开发商一般会给一个大约面积,这个面积不会有太大的浮动,可以合同上写明具体面积,基本上保可以免除以后面积上带来的麻烦。 (三)使用“定”还是“订”。“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法律上对“定金”有着严格而明确的定义,而对“订金”的规定非常模糊。如果用“订金”的话,就没有什么约束力,更准确的说法就是现在开发商常用的“诚意金”的概念,双方有一人中断交易,则订金还要归还买方。其实把订金看成预付款的一部分,同样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已。 (四)明确房屋的总价款以及支付方式; (五)明确违约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具体期限,以防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 (六)相关费用及票据的转交和澄清,如原房主补交房屋面积误差的发票等,需要转交给购房者。
在同意借款的情况下,要求与借款人不签订借款合同,而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从表面看,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买借款人享有产权的房屋,出借人支付房款,实际是出借人借款给借款人。你是借款人吧?这样做对你没有什么特别损失,主要是借贷公司为了借款资金安全的一种措施。但你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应该允许你在期限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承担小额经济损失。其实质就是借款期限届满后还款,并承担利息,以及合法解除本身就是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二、特别注意借款利息是否有高利的情况,根据自己的接受能力考虑,还可能存在砍头息等情况,不要为了借款什么条件都答应,以后反悔非常困难,因为借贷公司已经将借款转化为房屋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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