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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
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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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的规定,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误认为存在违法侵权,实施防卫结果而造成损害的行为。意外防卫是指客观上,肇事者正在或即将对被告人或他人进行非法侵权,但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为了非法侵权,肇事者使用了武力,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作用。
1.假想防卫是事实上不存在危害行为,而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实施的行为,这种“防卫”行为可能构成犯罪。2.防卫过当是事实上存在危害行为,只是防卫人实施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足以制止危害行为的程度)。两者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现实危险。此外,在定罪量刑上也有不同,假想防卫要以行为性质定罪量刑,防卫过过当则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在主观上不可能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防卫过当在本质上是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的衍生物,行为人的正当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转化成防卫过当,并不能因此否认其正当性。行为人在主观上当然地排斥重伤、死亡等重大损害后果,如果在防卫中明知造成重大后果而放任甚至希望结果的发生,就失却了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转化为故意犯罪。防卫过当与故意犯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因其矛盾性的存在而不可能同时契合于同一行为中。将防卫过当与故意伤害画等号,违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使公民在防卫过程中如履薄冰,存在较多的顾虑,失去正当防卫的最佳机会,也就失却了防卫人被救助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只要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实行的防卫行为,即使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能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否定其正当防卫的性质。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绍之后,大家应该知道防卫过当与故意犯罪有哪些区别了吧。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防卫过当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不会是故意,但故意犯罪的话很显然就是出于故意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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