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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租金(不含税)30000以下:增值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水利基金:免征;房产税:减按4%的...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企业出租房屋,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税率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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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3.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按17%估算,具体如下: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注意,如果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的则按4%--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承包企业其房产税由实际使用人缴纳,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适用税率1.2%。 年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10%~30%)×1.2%,其中:10%~30%减除幅度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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