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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是否属于物权范畴?

2024-11-21
关于不动产租赁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不同的观点。部分人认为,这种行为属于民事用益物权范畴;而另一些学者则主张,房屋租赁本质上是一种契约意义上的债法关系,与实际拥有权并无关联。依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用益物权的明确规定,他人所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以及相应的物之利得。因此,他人所有财产的使用、利用和收益权益可归入用益物权这一概念之中。 然而,房屋租赁的具体情形是出租方将房产交由承租人使用,同时收取租金作为回报。这一过程的基础在于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从严格意义上讲,它应被视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而非传统意义上的物权关系。尽管在某种程度上,租赁权益具备使用、占有及收益等一系列用益物权特征,但从法律角度看,它仍充满浓厚的债法色彩,无法被定义为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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