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
1、呈请人向湾仔家事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①、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②、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③、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4)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二)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候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在我国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结婚证原件,原告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和户口本,夫妻的财产清单,离婚起诉状等相关证件。如果在日后庭审的过程当中,还涉及到其他的诉讼请求的话,应该在律师的提醒之下,积极的准备相关的证据和证件。综上就是。
一、诉讼前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和判决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可见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凡是通过调解能够解决婚姻纠纷的,就不要采取判决的方式。 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也会出现三种不同的结果:(1)双方互谅互让、达成重归于好的协议,原告撤销离婚之诉,法院可以将调解笔录存档;(2)在审判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同意离婚、合理分割财产、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生活的协议,法院按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离婚协议书送达当事人手中签收后,立即生效,它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3)调解无效,双方就离婚与否或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尚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继续进行,即进入判决阶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0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